期刊文献+

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职工怀孕是否能辞退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经营了一家大型服装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范围,招聘了几名新的员工。其中,张小青刚结婚不久,人很干练,工作认真,于是,被安排从事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一职,试用期为一个月。进入公司不到半个月,张小青因为之前未从事过这项工作,所以干起来力不从心,经常耽误公司正常运营,于是,公司通知她说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出于人情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给她半个月的时间,等她有了新的工作意向后,公司再和她解除劳动关系。
出处 《祝你幸福》 2018年第2期25-2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