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城乡二元化经济发展差异显现的同时,广大乡村地区法治文明滞后情况已经凸显出来,如何让群众共享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成果,将法治服务的优质公共产品输送到乡村,成了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农村巡回法庭在此背景下应时而生。通过具体解决案件纠纷与经常化法制宣传以及其他社会综合治理功能,巡回法庭有助于发挥法的指引、评价、教育、强制等作用,维护法的统一性与时空效力,农村巡回法庭机制建设值得肯定,但由于成本、联动机制等内外技术性问题,巡回法庭机制依然有广阔完善空间。可以预见,随着我国新农村战略布局的纵深推进,巡回法庭及其代表的特色乡土司法机制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并不断获得演进,从而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为我国整体性法治文明进步提供高效务实的中国特色基层法治智慧。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第2期202-204,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