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如生产力发展格局具有不平衡与不充分特征一样,农村法治文明的发展具有时空不平衡性。由于传统乡村社会分化导致的法律矛盾呈现区际差异、同一主体内部差异与不同时间轴差异的特征,充分体现了法的演进具有生产力最终决定性、演化阶段性、价值取向阶梯性、行为规则与信仰体系博弈性等特点,也表明法治的实现途径具有灵活性、多元化等特点,法治是一个涉及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经济学等诸多子学科的综合命题。针对农村地区的不同社会结构分化与法律矛盾关系模式下存在的具体法律矛盾,我们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通过扶贫、普法、对口法治支援、发掘本土公序良俗、规则置换、教育与惩罚示范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等方式,将农村法治文明建设作为立体格局常抓不懈。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第2期232-234,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