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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主体身份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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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下文简称本条款)。该条款指出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下简称本罪)
作者 陈浩
出处 《金融法苑》 2003年第2期60-64,共5页 Financial Law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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