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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银行应否获得专利?(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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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阅读本文的上篇和中篇,可知商业方法在美国具有可专利性,商业方法软件在美国和日本具有可专利性,而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商业方法。
作者 景明 文初
出处 《金融法苑》 2003年第6期221-226,共6页 Financial Law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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