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企业破产的六点金融对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转制中出现的债务悬空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在转制中,有些企业转资产不转债务,把债务甩给老企业,造成银行贷款悬空。少数伞业甚至把企业转制当作逃债、避债、废债的机遇。特别是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有些企业趁改革之机,借破产之名,行逃债、废债之实。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本意,破产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合法利益。但是以逃债废债为目的的破产与此宗旨相去甚远,而且危害极大。
作者 巢洪治 方伟
出处 《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6年第2期43-43,共1页 Journal of Nanjing Higher Finance Colleg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