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有银行制度的既定格局,是建国初期在剥夺大资本和官僚资本所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全民所有制,是历史的产物.它由国家(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与意志行使所有者职能.近半个世纪以来,尽管国有银行经历了撤并与分立、由专业银行变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变迁,但其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始终未动摇,并在近年来的金融改革中得到强化与发展,如1995年国家通过《商业银行法》进一步明确了国有银行的“国有独资”性质,从法律上排除了其它产权形式在国有银行实现的可能.国家银行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单一产权形式,以及由此决定的组织结构与治理方式。
出处
《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8年第2期1-5,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Higher Finan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