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对韩国来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从1月份开始,韩宝集团、三菱集团、韩兴集团等7家大财团相继因为经营不善和债务压力过重而宣告破产;真露集团、代龙集团和起亚集团也只是由于政府制订的“阻止破产金融协议’才幸免于难.一年中,韩国破产和濒临破产的大企业集团占了韩国30家大企业集团的1/3.这些企业集团的倒闭给韩国的金融机构造成了巨额的呆帐损失,使得韩国31家综合金融公司中,有14家被关闭或接管,并有两家大商业银行,即韩国第一银行和汉城银行被政府接管.经济和金融危机的同时爆发,使被推崇为“增长明星”的韩国国民经济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出处
《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8年第2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Nanjing Higher Finan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