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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限额管理乡村组织公费订阅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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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对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全面实行限额管理。乡镇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为2500元左右;村级组织仍执行新党办[2003]25号文件规定:即经济条件好的大村年订阅费为1000元左右,经济条件一般的中等村年订阅费为700元以内,经济条件差的小村年订阅费为500元以内;
作者 吴强
出处 《今日新疆》 2006年第10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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