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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行为法律效力初探——以泰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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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析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权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指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作者 卞为民
机构地区 泰州市规划局
出处 《江苏城市规划》 2007年第6期21-22,38,共3页 Jiangsu Urban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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