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最近几年,国际上发生了一系列重大油污事故,特别是1989年3月24日在阿拉斯加发生的“瓦尔迪斯”号油轮重大油污事故,首先在美国引起了强烈反应,进而在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中也普遍意识到抗御重大油污事故的防备、反应和相互合作与援助的重要性。 国际海事组织于1990年11月19日至30日在其伦敦总部召开了“国际油污防备和反应国际合作会议”,有93个国家和17个国际组织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经过激烈争论和反复协商,会议最后达成一致,通过了《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该公约生效的条件是15个国家加入(没有船舶总吨位条件)。11月3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81个国家签署了公约的最后文件;受本国政府授权签署公约的有15个国家(有的“有待批准”)。据有关人士估计。该公约二、三年内可以生效。
出处 《交通环保》 1991年第3期51-56,28,共7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