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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立法禁止“房中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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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6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对外公布新近审议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只要有10%的业主联名,就可以提议设立业主大会;小区内车库车位优先满足业主,当车位少于住房套数时,每户只能购一车位。
出处 《城市开发(物业管理)》 2018年第2期11-11,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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