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企业面临解散、破产及撤销等原因而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时,则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处理与企业正常经营期间所得税处理存在较大区别,不仅企业层面要进行所得税清算,而且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层面也要就其当初投资行为所得,即股息所得和股东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个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02-105,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基金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产权性质
公司治理结构与税收筹划"(项目编号:YC2016-B04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