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未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继续经营相应业务。《通知》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等104家企业已依法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各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已依法取得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经营许可证。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指导,督促上述企业在许可范围内,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出处
《通信电源技术》
2017年第6期131-131,共1页
Telecom Power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