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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分级及要求》国标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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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了《肥料分级及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8年1月4日。标准将肥料按有害物质限量分为生态级肥料、农田级肥料和园林级肥料。
作者 本报讯
出处 《中国农资》 2017年第46期M0001-M0001,共1页 CHINA AGRI-PRODUCTION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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