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解释学领域引入"公共阐释"的概念很有必要,公共阐释的要义在于突出解释的公共性而非私人性的一面,它牵涉到公共理性,要解决理解的共识性、交互性、共享性的问题。从学理上加强这个方面的研究有利于克服过度诠释、强制诠释,与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划清界线。而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从西方解释学传统、尤其是伽达默尔解释学中获得丰富的思想资源,从五个方面作出说明,它们分别是:解释学同实践哲学和实践智慧的关系,作为哲学解释学开端的人文主义的四个概念,"自我理解"与"事情的理解"的一致,解释学向辩证法靠拢的必然性以及解释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统一。以此表明强调理解是相互理解、追求共识的哲学解释学已包含为公共阐释、公共理性奠基的内容。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6-71,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