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湖南长沙的KTV唱歌,都被收取5元版权费,且不开发票。KTV经营者交音乐版权费,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对创作者的劳动尊重,是保护版权的必然要求,经营者必须遵守。但是,音乐版权费到底收取多少,该谁交,由谁说了算,应该有规矩。就长沙而言,终端收费标准为8.3元/天/终端,经协商,实际标准为5元/天/终端。按规定,由经营者交版权费,而长沙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收取,即版权费由消费者承担。
出处
《党政论坛》
2018年第3期64-64,共1页
Party & Government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