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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废止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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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2月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称,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相关联发部门同意,决定73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中包括:废止《商务部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商运发[2006]102号);废止《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6]611号),废止理由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废止,不再据此开展酒类流通备案工作。
出处 《中外酒业》 2018年第5期70-70,共1页 Global Alc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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