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制度构建于公民公共参与制度化和组织化及其在农村领域的拓展和演进基础之上。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制度体系可细化为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两个部分。宏观制度主要包括宪法、相关法律和农村基层政府政策;微观制度具体包括决策制度、实施制度、监督制度、反馈制度、评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沟通制度和协调制度。当前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制度存在制度供给不足、制度运作不畅和制度绩效低下等局限性。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制度的系统改进路径可具体化为完善宏观制度、细化微观制度和实现以制度绩效提升为导向的制度改进。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82-187,共6页
Marxism & Real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村庄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改进研究”[项目编号:15CZZ029]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村庄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浙江省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改进研究”[项目编号:15NDJC029Z]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