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游戏动画虽然在表达方式上与同类电影作品的法律定义完全相符,但其不同于传统影视作品的产生方式,却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将游戏动画纳入类电影作品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应否将游戏动画纳入类电影作品、如何确定游戏动画权利主体,以及应否将游戏动画作为一种单独的特殊作品进行保护等。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必要通过在《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中确立游戏动画的类电影作品地位、将游戏玩家和开发商分别作为游戏动画的表演者和作者,以及实行类电影作品和美术作品、文字作品相结合的多元保护等现实途径,实现对游戏动画的全面有效保护。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49-52,共4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