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电影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是一种更为大众化的影像艺术样态。与传统影像艺术样态不同的是,有关它的定义、分类、各种流行要素以及传播渠道、理想时长等诸方面的研究分析,都比较依赖于数字网络时代的大数据基础。就目前所表达出来的相关艺术特点与多元价值来看,尽管微电影还没有很好地进入健康有序的发展阶段,但是它的存续与传播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和文化意义,总体来说是正面向上的,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引导。
出处
《当代电影》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49-152,共4页
Contemporary Cinema
基金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微电影的艺术特点与多元价值研究"(课题编号:15NDJC025Z)
浙江省文化厅2014-2015年度厅级文化科研项目"微电影多元价值及可持续发展研究"(浙文产[2015]12号)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