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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以新浪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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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围绕数据竞争爆发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案,新浪微博诉脉脉案则被称之为“大数据引发不正当竞争第一案”。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脉脉曾经获得授权,用户可通过新浪微博账户注册脉脉,同时脉脉可获得微博用户的部分信息。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之后,新浪微博认为脉脉对其实施了四项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一,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博平台用户信息.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8年第6期31-3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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