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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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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8届(含)起,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从毕业生离校前,提前到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省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工作要求,按照本通知执行。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8年第1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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