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垦区北安物价分局,鉴于往年春运时期也是客运价格矛盾纠纷多发期的情况,遂于日前,向辖区内客运车辆业主发出警示: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的要求,提请客运经营业户,按要求在固定位置公示《客运票价表》,严格执行由物价、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8年第2期57-57,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