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休谟主义理论认为构成行动理由的基础性要素是非认知性的欲望,托马斯·内格尔为休谟主义提供了一种替代选择:一个纯粹认知性的考虑可以不依赖于它与行动者的实际动机状态的关系而成为行动理由的基础,并且这一考虑本身就具有动机效应。内格尔认为伦理学在人类动机中的基础不是欲望,而是理由本身所拥有的体系结构,即由无时间性理由和客观理由所构成的一般理由的基本准则,它需要诉诸"人的形而上学"概念。但由于内格尔忽视了使得一个道德命题为真所必须依靠的非认知性状态,混淆了"决定欲望某个东西"与"对那个东西的欲望"在本质上的区别,同时也由于其论证程序本身所包含的循环论证色彩,所以尽管他对休谟主义构成的挑战是巨大的,但仍不足以彻底颠覆休谟主义的基础主张。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59-65,共7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7QNZX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