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西蒙斯的政治正当性理论中,国家证成与国家正当性的区分是其核心内容。这一区分代表着对政治正当性基础的某种理解。按照这种理解,国家的正当性只能来自于个人真实的同意;国家所具备的客观道德成就无关于其正当性。这种理解过分强调了政治正当性基础的主观面向,忽视了客观面向的重要性。事实上,政治正当性必定同时存在主观与客观两个评价维度。主观维度指向的是民众真实的态度和意向,而客观维度指的是政治组织和机构呈现的客观道德业绩。正因此,国家正当性与国家证成的区分并不完全合理。国家正当性与国家证成并非两个全然独立的变量,确立国家正当性的道德根据包含了证成国家的道德根据。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6-75,共10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13JJD7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