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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平“黑恶势力”,区委书记要价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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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0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贾朝强受贿案一审刑事判决结果: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贾朝强(副厅)在担任县区党政一把手及国有企业副总期间,把推进工程项目作为利益交换的筹码,抓住重大工程中一笔笔的掘金良机,大肆敛财.
作者 陈潇
出处 《清风》 2018年第3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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