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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共有房屋,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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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闫兰读者:物权法第久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二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您出资70万元,应占商铺70%的份额,该份额超过三分之二。根据上述觇定,该种情况下,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8年第12期63-6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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