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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如何与医疗机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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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健康管理与医保合作”一章,要求“保险公司经营医疗保险,应当加强与医疗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介入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可对医疗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建议”。
作者 宋占军 莫骄
出处 《中国卫生》 2018年第4期86-86,共1页 China Health
基金 北京工商大学两科基金培育项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评估与制度优化研究"(LKJJ2016-01) 2017年度中国保险学会教保人身保险高校课题研究基金资助课题(jiaobao2017-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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