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为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制定了《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作为试点指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并要求省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试点指标基准价格。吉林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组成调查组,就吉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基准价格有关情况开展成本调查。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第9期71-72,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