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日渐受到信访群众的"青睐",拟通过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曲线"解决实体权益。现实是,在不明确信访事项办理信息是否属于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情况下,信访群众的申请方兴未艾,信访机关却缺乏统一认识、疲于应付。本文参考了大量信息公开案例和法院生效判决,从法理、信访工作特殊性及实务的角度进行分析,进而认为信访事项办理信息不属于公开条例调整范围。
出处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18年第1期46-51,共6页
Research on Public Complaints and Social Contradictions & Probl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