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旅游最根本的特性就在于保护当地环境,因此也可以叫做绿色旅游。与传统旅游模式相比,生态旅游更多关注了个体性的当地环境差异,针对人为损毁或者破坏环境的各类不良行为予以全面摒弃。因此在当前阶段的旅游行业中,生态旅游应当构成其中的核心与主导。然而不应当忽视,生态旅游本身属于新兴旅游模式,对其如果欠缺制度约束以及法律环境的全面创建,那么将会丧失生态旅游应当具备的独特价值。因此针对现阶段的生态旅游来讲,有关部门还需着手创建与之相适应的约束制度,从分析法律环境的视角入手来健全生态旅游的全新标准化模式。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第6期58-59,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