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央政府推行河道治理“河长制”力度越来越大的形势下,河道治理的压力需求越来越迫切。但事实经验证明,如果试图通过工程措施来管束河流、对抗洪水将事倍功半,甚至花大钱办坏事,“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两院院士潘家铮语)。注:本文的“河流”主要指众多中小型城市河流,重点研究通过生态路径替代工程措施来解决河流治理中的防洪安全问题与“还河于民”目标。滨河流域的污水管道截污不属于本论文研究的重点。
出处
《园林》
2018年第4期26-30,共5页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