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以来,本刊已策划刊登过两期相关文章。随着司法审判的展开,反家暴的理论探讨无论在关注视角还是在阐述深度上,都有明显的变化和提高。例如,从概述家暴行为转向类别或具体分析,从普遍的时空态势转向地域特点的求证,从责任形式的意义转向执行措施效果的追问。在本期策划的文章中,读者就可以触摸到这些转向的信息。我们认为,对家庭暴力行为分析,离不开对暴力因素与家庭因素的综合考量,而家庭因素常常使通常容易认定和处理的暴力行为陷于尴尬境地:第一,家庭因素使家庭暴力的社会评价复杂化;第二,家庭因素使家庭暴力的行为移易复杂化;第三,家庭因素使家庭暴力的解决方式复杂化。但是,只要是暴力行为,其影响或受影响就不会控制或局限在家庭范围,而将社会因素严肃地推到司法审判的面前几乎不容置疑。
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7期4-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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