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上海市:出台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7年12月29日,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沪民规[2017]15号),规定从2018年1月起,本市户籍,因父母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陷入困境,由祖辈、亲友、相关单位或其他组织实际照料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都可以申请领取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本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相同。
机构地区 上海市民政局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18年第1期62-62,共1页 Social Welfa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