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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焦作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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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3月,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同年7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焦作成为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之一。获得地方立法权,对于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开启了焦作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立法之要,首在得人万事开头难。
作者 李纲 刘静
出处 《人大建设》 2018年第3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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