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反恐怖工作的实践中,我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单一的政府类主体在反恐怖工作中的局限性,反恐怖工作应"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但现实情况是,这一原则多演变为强调公众在反恐怖工作中的作用,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媒体等主体重视不够。为防患恐怖主义于未然,应引入治理理论,将该理论中的"主体多元性、各方协作性以及活动的制度化"等理念嵌入到我国反恐怖工作机制中去,采用各种措施,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使"专群结合"的原则落地,真正形成长效治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反恐怖工作局面。
出处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48-54,共7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6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重庆地下公共空间社会安全风险与防控研究"(2016YBFX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