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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家政服务过程中不幸摔伤,伤害待遇问题应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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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刘某于2017年4月通过某家政服务公司在市民于某家做保姆,同年8月在打扫房间卫生时不幸从梯子上摔下造成右腿骨折,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其受伤性质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2018年1月,刘某以某家政服务公司及于某相互推诿责任,不愿支付其医疗、误工和伤残等相关待遇为由,向所在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工伤保险权利。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裁定家政服务公司承担支付刘某的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公司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裁维持了该裁决结果。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8年第2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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