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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发展专项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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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23号)促进本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由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负责,市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各区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本区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补偿。其中,获得市级专项补助资金补偿的区.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出处 《现代工商》 2017年第11期82-83,共2页 Modern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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