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作为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具有稳定增长税收收入、提高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重要作用。完善增值税税制有利于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协调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政关系,完善政府间财政收入制度。2016年,我国已经全面推行"营改增"。但增值税扩围后存在诸多难题,如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分配、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财权高度集中于中央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主体税种缺失的地方政府如何培养新的主体税种,弥补财政损失,重新划分财权和事权界限,完善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比例,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确立一个稳定的长期的财政保障机制,同时地方政府的财政损失解决了,地方也会大力推行增值税扩围,为增值税扩围提供稳定的支持。本文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存在的问题出发,从最优税制理论、公共财政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出发,循序渐进,分步推进,探究其产生的原因,结合理论与实际,研究出新的对策和方法,从而调整中央地方共享税分享比例,完善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的划分,培养新的地方税主体税种,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长效持续地发展。
出处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7年第3期7-11,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Finance & Taxation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2010重大招标项目(10&ZD038)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3M542231)
湖北省教育厅2012人文社科项目(2012G4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