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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骑共享电动车出事 租车公司赔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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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7岁的李伟(化名)租赁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结果却出了事故.在赔偿受害人损失后,李伟将租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最终,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租车公司对李伟的损失承担七成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近23万元.
出处 《青春期健康》 2018年第9期13-13,共1页 Adolescent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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