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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和单位的使用规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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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不能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如加缩写点、下标、复数形式,或在组合单位符号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等。但mmHg(毫米汞柱)、cmH2O(厘米水柱)等例外。 (10)统一用L(升)作为表示人体检验组分浓度单位的分母,而不使用ml(毫升)、dl(分升)、mm^3(立方毫米)等作浓度单位的分母。
出处 《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633-633,共1页 Journal of Clinical Otorhinolaryngology Head And Neck Surg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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