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金融机构: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现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财金[2005]103号)、《外国政府贷款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财金[2009]57号)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财际[2011]133号)予以废止。
出处
《交通财会》
2018年第4期93-93,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