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降低上市公司退市门槛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毕竟还是极小部分,当前退市制度的核心问题,应是一些绩差股、垃圾股、问题股退不出去3月初证监会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将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权下放给交易所;之后沪深交易所根据证监会指导意见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笔者认为,在完善重大违法退市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大刀阔斧系统完善目前的退市制度。
作者 熊锦秋
出处 《董事会》 2018年第3期22-22,共1页 DIRECTORS & BOARD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