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货币作为区块链1.0应用,具有降低信任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交易信息透明且安全等优势,但同时因其去中心化、匿名性、全球支付性等特点,也带来了税收、管辖、洗钱等问题,对传统金融基础设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综观全球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制度,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及地区采取了积极的功能性监管态势,出台了较为细致的监管指引,强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洗钱规则的建立。近期,我国监管当局虽然全面禁止ICO业务,但未来我国仍须面对数字货币的发展。追踪数字货币的最新监管状况,汲取国际监管经验与教训,尽快对数字货币进行宏观审慎监管层面的顶层设计,同步建设数字货币的市场准入、过程监管、退出机制等,才能更好地平衡金融创新与安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出处
《金融法苑》
CSSCI
2018年第1期133-146,共14页
Financial Law Foru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大数据时代金融消费者信息权保护制度研究”(15BFX11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