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健全的法治环境下,每一项权力的行使都有相应的尺度,而超出了这一尺度,就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为了防止雇主滥用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权力和处罚雇员的权力,保护雇员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法国劳动法对雇主的这两种权力作了从内容到程序、到行政和司法监督等方面的全面规范。与法国劳动法强化内部劳动规则的规定一样,我国劳动法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也在不断进行规范,进而构建起企业和职工“命运共同体”的微观制度体系。
出处
《中国工运》
2018年第4期79-80,共2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