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报告采用《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中的精神疾病分类方法,对需终极鉴定新兵107例进行精神疾病终极鉴定。本次终极鉴定结果为,不适宜继续服现役79例(73.8%),返回部队继续服现役28例(26.2%)。新兵征、接双方对精神疾病终极鉴定结论无异议105例(98.1%),有异议2例(1.9%)。首次医学诊断的新兵精神疾病构成比从高到低依次为适应障碍、分离/转换障碍、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样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应激相关障碍、躯体形式障碍、强迫障碍、焦虑症;终极鉴定依次为适应障碍、分离/转换障碍、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样精神障碍、焦虑症、精神发育迟滞、应激相关障碍、强迫障碍。新兵精神障碍主要表现形式为适应障碍、分离/转换障碍、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样精神障碍。新兵入伍45天内终极鉴定37例(34.6%),46~90天51例(47.6%),91~180天19例(17.8%)。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兵精神疾病终极鉴定,有必要对新兵精神疾病终极鉴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和量化。
出处
《人民军医》
2018年第3期214-216,共3页
People's Military Surgeon
基金
原成都军区"十二五"医学科研重点课题(B12009)
军队心理卫生专项科研课题(12XLZ324)
军队心理卫生应用性重点建设项目(FYJ2015W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