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8年第4期28-37,共10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