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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后市县法院财务管理工作如何适应省级财政管理要求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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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南省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省份,从2015年起积极推进市县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阶段性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了市县法院财务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的要求。两年多来,法院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预算、决算编制规范统一,财务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有效地保证了市县法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市县法院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8年第4期52-54,共3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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