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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意义——以T市某分院办理的申诉案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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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开审查的形式包括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把公开审查作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基本方式,做到“宜公开、尽公开”,并坚持“三公开”审查模式,即立案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公开将公开审查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既可以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又可以提升执法公信力。
作者 程文帅
出处 《天津检察》 2018年第1期34-35,19,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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